第二條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99/07/272.函請補正期限:99/7/283.補正內容:補正本公司98年度年報第40頁4.因應措施:重新上傳補正後之98年度年報電子檔至公開資訊觀測站。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