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說明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31款
1.傳播媒體名稱:國內外各大媒體
2.報導日期:99/06/30
3.報導內容:
3.1.”… 富士康科技集團與河南省鄭州市草簽協議,富士康將在鄭州建新工廠 … “
3.2.” … 深圳富士康傳將撤離30萬員工 …. “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5.1.為了滿足全球客戶及策略夥伴在研發、設計、製造及供應鏈等服務在不同階段的
需求,本集團多年來不斷在全球包括中國各地擴展,以提供持續精進的科技製造服務
做為企業經營之指導原則;
5.2.作為全球佈局的一部份並因應時代的變遷,本集團多年來持續與中國相關地方政
府保持緊密協商,目的是希望在各地方尤其是中國內地區域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
讓同仁能在自己的家鄉替集團服務,並享有更高標準的工作環境與福利;
5.3.有關重大投資案等情事包括中國大陸相關的投資擴展計畫,在主客觀條件的允許
下,本公司經營層將提案,在依法取得董事會和相關政府部門的批准後執行。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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