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金融廳提議延長資本利得稅優惠政策
鉅亨網新聞中心
日本金融廳指出資本利得稅優惠政策應延長至2012年9月中,以反映當前股市疲軟的現實,此外其呼吁進一步擴大適用利潤虧損相抵規定的金融品范圍。
綜合媒體8月31日報道,日本金融廳(th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在2011財年稅制改革請求中提出,資本利得稅方面的優惠政策應在2011年底到期后獲得延長。
日經新聞在31日早間版引用日本金融廳改革提案作出以上報道。目前出售上市公司股票所獲收益以及股息收入應支付的稅率為10%,無稅收優惠情況下為20%。該優惠政策即將在2011年底到期,FSA呼吁將其延至2012年9月中,以同當前股價疲軟的現實相匹配。
該機構還要求適用利潤虧損相抵規定的金融產品范圍進一步擴大。目前這一規定僅應用于上市公司股票以及公開發行的股權投資信托產品,但FSA希望其能將債券和存款也包含在內。
(張萌 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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