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咬中央社業配段宜康指「花23萬可買6條新聞」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13 21:10
記者邱明玉/台北報導
針對中央社有沒有要求記者撰發業配文一事,民進黨立委段宜康 13 日再度槓上中央社董事長陳國祥,段宜康明指,中央社「廣告/專案委刊報價單」寫得清清楚楚:編採新聞稿由客戶提供資料、受訪人,然後由社方採訪後上刊。他還說,「中央社的新聞其實很廉價呀!花 23 萬就可以有 4 則編採稿加影音新聞 2 則」。對此,中央社發布聲明指出,對於廉政署已立案調查行銷獎金,至表歡迎,並盼早日查明真相,揭穿栽贓抹黑,以使該社之新聞專業與媒體自主,不受任何干擾與侵害。
段宜康臉書 po 文指出,中央社的記者最近紛紛反應:他們被迫去拉廣告,結果根本沒拿到明文規定比例的奬金。根據他調查發現:今年 2 月 4 日,中央社社長樊祥麟批示的一張內簽。原本依規定應該由執行者領取的獎金,被瓜分給部門了。為什麼基層不知道他們的獎金被分走了?部門的什麼人拿到這筆分來的奬金?其中 1% 指定由副社長調配的奬金,又是什麼用途?調配給誰了?
段宜康並說,中央社「廣告/專案委刊報價單」寫得清清楚楚:編採新聞稿由客戶提供資料、受訪人,然後由社方採訪後上刊。影音新聞也一樣;大家有興趣,可以自己看看中央社新聞的價碼。「中央社的新聞其實很廉價呀!花 23 萬就可以有 4 則編採稿加影音新聞 2 則」。
段宜康最後說,「陳董事長,可不可以請你在新書發表會上,把貴社聲明中的『本社從未要求,也不允許記者撰發業配文』再講一次」?
對此,中央社表示,「近 8 年來,受到新媒體衝擊,本社營運日趨艱困,加以勞退儲備龐大,財務負荷至為沉重。本社從上到下全力拓展營運,以期安度難關,再創新局。本社業務單位參照民營媒體的做法,請非事業部門從旁協助,尋求開展各項業務,實際工作由業務單位負責,所謂要求記者拉廣告的說法,不知從何而來?請勿魚目混珠」!
中央社強調,「本社網站廣告分為框型廣告與專題廣告,由客戶付費選擇刊載。其中,專題廣告係業務單位配合客戶的需求,透過文字、圖片與影音報導的方式,將業者希望行銷的重點凸顯出來,包括經營理念、產製物品及購買資訊等,凡此都由業務單位處理,並在網站相關版面、欄目呈現,新聞單位未曾發出新聞社稿,以示廣告與新聞之區別,何來業配文之說法?豈容混淆視聽」!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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