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駕駛汽車引發倫理思考 誰是背後的操盤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19 08:10
有評論文章指出,汽車制造商應提供更透明的信息。監管者應要求制造商重點談論駕駛輔助系統,並劃清制造商與司機之間的責任界線。這篇文章具有一定參考意義。
近日優步(Uber)在匹茲堡推出的出租車「無人駕駛車隊」,標志着公眾可以首次體驗無人駕駛汽車。盡管這些並非完全自動駕駛汽車——司機可以干預,但是它們確實可以自己駕駛。無人駕駛出租車試運營,可能是無人駕駛汽車在美國道路上行駛常規化的第一步。
在某種意義上,對於美國的司機而言,半自動駕駛汽車算不上什麼新鮮事。特斯拉(Tesla)等制造商一直在設計讓司機駕駛時更容易冷靜下來的小發明。今年涉及一輛特斯拉「輔助駕駛」車輛的致命事故,提醒了人們機器駕駛的固有安全風險。其中一個風險是,車輛行駛時賴以判斷自身位置的攝像機並不總是萬無一失。另一個風險是司機會產生錯誤的安全感,由於司機認為車輛可以在無需人為干涉的情況下自動駕駛,所以他們的注意力會降低。
在缺少明確的安全規則的情況下,無人駕駛汽車提出了亟需解決的問題。在即使車輛可以自動駕駛、但是否應該允許司機完全放手的問題上,汽車制造商仍存在分歧。
但是,他們一致認為,如若再發生一起致命事故,將嚴重損害這個行業的未來。隨着這些車輛的推廣,現在亟需用監管解決安全規則的模糊不清。
汽車制造商需要對產品背後的技術提供更透明的信息。監管者應該堅持要求汽車制造商重點談論駕駛輔助系統,而不是推銷無人駕駛系統,以此消除伴隨着人為描繪的無人駕駛時代前景而來的錯誤安全感。
除了更清晰的安全規則,目前還有亟待明確的責任問題——汽車制造商與司機之間的責任界線。盡管無人駕駛汽車需要司機保持警惕,但責任問題仍然是個模糊的領域,可以通過確定在哪些情況下司機對操控汽車完全負責來解決。
但是,如果自動駕駛汽車加速普及,監管者必須堅持要求在匹茲堡試運營後進行進一步的試驗。這至關重要,不僅是為了提高安全技術,也是為了更好地了解風險。
理想而言,安全監管應與國際協議保持協調。在美國,有益的第一步是引入聯邦立法來防止50個州出現不同的監管規則。相互競爭的標准不僅給汽車制造商造成負擔,還會降低市場規模,而無人駕駛汽車的市場推廣需要規模。
實際上,無人駕駛汽車的潛在好處只有在更大規模運營的情況下才會出現。從假設上來說,這些汽車比人類駕駛汽車更安全,有助於降低每年全球車禍120萬人的死亡數字。另外,它們還可以通過改善交通擁堵和節省時間而提高生產率。
要想實現這些好處,監管者需要介入並解決這一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技術往往快於監管,但是監管者更迅速的反應,可以縮短研發更先進車輛與市場接受能力之間的時差。
明確安全問題將使汽車制造商和早期嘗試者能向這一方向前進。目前,未來還掌握在人類手中。(文章來源:FT中文網)
譯者/馬柯斯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