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案這顆皮球投審會踢回去給NCC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20 17:11
記者趙曉慧/台北報導
遠傳電信投資中嘉案屢遭外界質疑違反黨政軍條款,經濟部投審會今(20)日審查此案,基於考量遠傳的投資架構有以債作股的嫌疑,將實質控制中嘉系統,違反黨政軍條款的疑義,因此決議退回 NCC 重審並釐清,等到 NCC 認定的結果出爐送回投審會,投審會再進行最後的審查。
中嘉收購案的資金組合,荷蘭商 NHPEA CHROME HOLDING B. V. 申請匯入新台幣 33 億餘元等值之外幣作為股本,認購投資事業投勝公司增資新股 3 億餘股,並再結合本國法人廣欣伍公司現金增資新台幣 22 億餘元,遠傳電信認購不具股權轉換性質公司債新台幣 171 億餘元,及國內銀行貸款新台幣 518 億餘元,合計約新台幣 745 億元。
投審會的委員會議在進行審議之後認為,NHPEA 及其國內子公司投資中嘉系統之資金來源,除了國內銀行債務以「借新還舊」之方式清償 MBK 現有銀行聯貸債務外,NHPEA、國內投資人廣欣伍出資金額分別約為 33 億元、22 億元,另外遠傳公司將認購 NHPEA 國內子公司 SPV4、SPV5、SPV6 所發行公司債約共計 171 億元。
投審會進一步說,考量遠傳公司是目前投資架構中的主要出資者,且將以債作股,實質控制中嘉系統,遠傳公司似有藉由脫法行為,規避現行《有線廣播電視法》第 10 條限制之疑義,也就是黨政軍不得投資媒體。
投審會認為,此案是否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 10 條規定,仍應由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重行審查並認定。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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