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發諮詢 建議放寬法定持倉限額至300%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21 08:55
香港證監會就「改進持倉限額制度」展開公眾諮詢,建議可獲證監會授權持有或控制的超逾限額持倉量上限,將由法定持倉限額的 50% 上調至 300%,但同時將發行商資產淨值要求,由 20 億元 (港元,下同) 大幅提高至 50 億元;另提高股票期權合約的法定持倉限額至 15 萬張,以配合港交所 (0388-HK) 在 6 月發表的市場諮詢總結中提出。
綜合香港明報、文匯報、星島日報報導,證監會建議,將《合約持倉量規則》所界定的恒指及國指期貨及期權合約的超逾限額持倉上限,由 50% 提高至 300%,並涵蓋指數套利活動、交易所買賣基金莊家及資產管理人,但同時亦提升從事相關業務券商的資產淨值要求,由現時的 20 億元大幅增加至 50 億元,資產管理人的管理資產規模 (AUM) 更須達到 1000 億元。
另外,鑑於港交所早前宣布決定將股票期權合約的持倉上限,由現時的 5 萬張或 3 萬張,改為「三級制」,即根據合約股數、正股流通量及成交量,而劃分成 5 萬、10 萬及 15 萬 3 個等級,證監會亦建議將股票期權合約的持倉上限,全部提高至 15 萬張,以方便港交所的新政策。
符合指明條件的資產管理公司可向證監會尋求授權,讓他們持有或控制數目超逾法定上限的恒指和 H 股指數期貨及期權合約,以作資產管理活動。ETF 的莊家亦一樣,可向交易所尋求授權,讓他們持有或控制數目超逾法定上限的期貨或股票期權合約,以對沖莊家風險。
時富證券董事關百良指出,雖然證監會原本對淨資產要求是 20 億,但實際操作當中,發行商實際淨資產一般遠遠超過這個數字,因此認為對發行商影響不大;至於一通集團行政總裁宓光輝則表示,對於新的規範中立,並指出舊的規例已經沿用 10 多年,相信證監會的意圖是優化相關安排。
證監會表示,新建議旨在擴大制度的涵蓋範圍,以便能更靈活應對金融市場的發展,鼓勵市場參與者更多在交易所市場進行其衍生工具活動,提升市場效益和增強流動性,有助促進香港成為風險管理中心,諮詢期於 11 月 21 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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