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證券:非公開發行2014年第二期次級債券(4年期)兌付、兌息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22 07:30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2014年第二期次級債券(4年期)(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將於2016年9月29日開始支付「14華泰04」自2015年9月29日至2016年9月28日期間(以下簡稱「本年度」)的利息,並兌付「14華泰04」本金。為保證付息工作的順利進行,方便投資者及時領取利息,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一、本期債券的基本情況1、債券名稱:華泰證券(601688,股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2014年第二期次級債券(4年期)。2、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簡稱及代碼:14華泰04(123344)。3、發行人: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4、發行總額:人民幣40億元。5、債券期限:4年期,附第2年末發行人贖回選擇權。6、債券利率:固定利率債券,票面年利率為5.9%。本期債券采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逾期不另計息。7、計息期限:計息期限自2014年9月29日至2018年9月28日止,若發行人行使贖回選擇權,則計息期限為2014年9月29日至2016年9月28日。8、付息首日:本期債券存續期內每年的9月29日為上一個計息年度的付息首日(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9、債券擔保:無擔保。10、稅務提示:根據國家有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者投資本期債券所應繳納的稅款由投資者自行承擔。二、本期債券本年度兌付、兌息情況1、本年度計息期限:2015年9月29日至2016年9月28日,逾期部分不另計利息。2、債權登記日:本期債券14華泰04債權登記日為2016年9月26日。截至該日下午收市後持有本期債券的投資者對其托管賬戶所記載的本期債券余額享有本年度利息。三、兌付、兌息辦法持有到債權登記日的本期債券,其利息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本系統劃入該持有人指定銀行賬戶。四、關於本期債券企業債券利息所得稅的征收(一)關於向個人投資者征收企業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企業債券管理條例》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的個人投資者應就其獲得的債券利息所得繳納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本期債券發行人已在本期債券的募集說明書中對上述規定予以明確說明。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612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統一由各付息網點在向持有債券的個人支付利息時負責代扣代繳,就地入庫。各付息網點應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做好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工作。如各付息網點未履行上述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付息網點自行承擔。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征繳說明如下:1、納稅人:本期債券的個人投資者2、征稅對象:本期債券的利息所得3、征稅稅率:按利息額的20%征收4、征稅環節:個人投資者在付息網點領取利息時由付息網點一次性扣除5、代扣代繳義務人:負責本期債券付息工作的付息網點6、本期債券利息稅的征管部門:各付息網點所在地的稅務部門(二)關於向非居民企業征收企業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對於持有「14華泰04」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下簡稱「QFII」)等非居民企業(其含義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根據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以及2009年1月23日發布的《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等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的發行人本期債券利息應當繳納10%的企業所得稅,由本公司負責代扣代繳。五、本次兌付、兌息相關機構1、發行人: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蘇省南京市建鄴區江東中路228號聯系人:奚東升、錢佳、於海燕電話:025-83387118,83387792,83387865傳真:025-833877842、主承銷商: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區中心區中心廣場香港中旅大廈第五層(01A、02、03、04)、17A、18A、24A、25A、26A聯系人:李想、張馨予電話:010-56839368傳真:010-568395003、托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聯系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600663,股吧)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層聯系人:楊藝電話:021-38874800-8270郵政編碼:200120關於本次付息相關事宜,投資者可以咨詢以上機構或原始認購網點,投資者還可以到下列互聯網網址查詢本付息公告:httpπ//www.sse.com.cn特此公告。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16年9月22日【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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