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為勞工國定假日勞工局提醒應放假1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23 08:16
記者郭文君/高雄報導
勞動部於 105 年 6 月 21 日起,將國定假日恢復為「19 日」,其中恢復之 7 日國定假日分別為:一、孔子誕辰紀念日(9 月 28 日)。二、台灣光復節(10 月 25 日)。三、先總統蔣公紀念日(10 月 31 日)。四、國父誕辰紀念日(11 月 12 日)。五、行憲紀念日(12 月 25 日)。六、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之翌日(1 月 2 日)。七、革命先烈紀念日(3 月 29 日)。
勞工局局長鄭素玲強調,孔子誕辰紀念日(9 月 28 日)是現行勞動基準法第 37 條及其施行細則第 23 條規定應放假日,勞工的工作日如適逢該日,事業單位應給予放假 1 日;如果事業單位需要勞工出勤,必須徵得勞工同意,當日出勤工資亦應加倍發給。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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