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旭藍天監事隋平辭職 現任東旭集團副總裁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23 22:10
東旭藍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和訊股票消息9月23日晚間,東旭藍天發布公告稱,第八屆監事會近日收到公司監事隋平先生的書面辭職報告。隋平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監事職務。辭職後,隋平先生不再擔任公司職務。
東旭藍天表示,隋平先生辭去公司監事職務將導致公司監事會人數低於法定最低人數,其辭職報告將在股東大會補選新任監事後生效。在此之前,隋平先生仍將履行監事的職責。
根據《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公司監事會提名,推薦郝莉萍女士(簡歷附後)為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該人選經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方可生效。
公開資料顯示,隋平:北大法律碩士,香港城市大學金融法學博士,哈佛大學行為金融學博士後,曾任職於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中國鋁業集團、中誠信集團、中植集團,現任東旭集團副總裁。
東旭藍天公告郝莉萍女士簡歷:
郝莉萍,女,1972年3月生,本科,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歷任沈陽美程在線印刷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總監兼董事長助理;北京東方龍(400001,基金吧)濟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總監兼辦公室主任;北京偉嘉集團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國美控股集團管理中心總監;中書控股集團管理中心總監;現任公司人力行政總監。
郝莉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條規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屆滿的情形,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不存在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失信被執行人目錄查詢,郝莉萍女士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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