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電信:說明媒體104年11月4日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11/04
2.公司名稱: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iThome等
6.報導內容:「亞太、國碁兩家4G業者合併,NCC終於准了」等。
7.發生緣由:說明媒體相關報導。
8.因應措施:
依據NCC於11/4召開之記者會內容顯示,NCC已核准本公司與國碁電子之合併案,
本公司將依據NCC核定結果,儘速辦理後續之合併申報相關程序。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