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琦:公告本公司發行國內第四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105年第三季轉換普通之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4條及本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 1.本公司105年發行之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於105年第3季債券持有人請求轉換普通股為0股。 2.辦理股票及公司債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 3.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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