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實施“熔斷機制”:房價浮動超15%無法網簽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10 13:23
據東莞陽光網10月10日消息,昨天上午,東莞房管局官方網站發布了一則《關于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實行備案制度的通知》。通知顯示,此次備案制度适用範圍為2016年1月1日後,東莞範圍?房地?開發企業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證書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自2016年10月8日起,開發企業在辦理商品住房項目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證書前,須到市發展和改革局履行價格備案手續。
在2016年1月1日後已領取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證書的商品住房項目,應在2016年10月20日前將尚未售出的剩餘商品住房,到市發展和改革局申報價格備案,并到市房?管理局網上銷售系統錄入備案價格。逾期未在系統錄入備案價格的,商品房網上銷售系統將自動鎖定交易,其剩餘商品住房將無法進行網上簽約程序。
通知顯示,新商品房價格備案細則要求開發企業充分考慮商品住房項目開發的綜合成本以及?品的市場定位等,合理制定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商品房銷售明碼?價實行一套一?,經價格備案後,商品住房實際成交價格不得高于備案價格,也不得比備案價格下浮超過15%。當實際成交價格高于備案價格或下浮幅度超過15%時,商品房網上銷售系統將自動鎖定交易,無法進行網上簽約程序。
此外,開發企業在價格備案後要求重新調整銷售價格的,應在上次備案2個月後再申請辦理。在未經市發展和改革局重新備案前,原備案的可售房源仍執行原備案價格,一旦開發企業取得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證書後,應在10日?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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