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寶:公告本公司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取得凱美(5317)增加達1%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11 17:41
一、被取得股份公司: (1)公司名稱:凱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2)已發行股份總額:134,615,405股 二、取得人資料: (1)公司名稱:智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及持股比例: 70,405,000股,52.30% (3)本次公告持股總額及持股比例: 71,970,000股,53.46% 三、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 於105年10月3日起至105年10月11日, 經由集中市場買賣,合計共增加1,565,000股 四、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無 五、取得股份之目的:長期持有 六、預計於一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與方式: 自集中交易市場依合理之股價持續買進 七、資金來源:自有資金 八、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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