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達:本公司105年盈餘轉增資新股上市暨新股權利證書終止上市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105年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以104年度之盈餘計307,934,37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30,793,437股(每股配發股票股利0.39810559元),每股面額新台幣(以下同)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生效並奉經濟部105年10月6日經授商字第1050123485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神達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H201010 一般投資業 (三)額定股份總數、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股份總數為1,100,000,000股,已發行股份為812,536,668股,每股面額10元,皆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一段209號B棟8樓。 (五)公告方式: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二人)及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 發行新股總數、每股發行價格及其他條件: 1.以104年底可分配盈餘提撥股東紅利307,934,37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30,793,437股,每股面額10元。股東紅利30,793,437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上記名股東之持股比例,每股配發新台幣0.39810559元(即每壹仟股無償 配發39.810559股)。股東派發之新股不足一股者,得由股東自行拼湊,於增資基準日(105年09月10日)之次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登記,逾期未辦理者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現金按面額承購之。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已發行股份總數為812,536,668股,每股面額10元。 (九)章程訂立日期:民國102年6月24日訂立。 (十)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三、增資新股上市暨新股權利證書終止上市:本次盈餘轉增資新股訂於105年10月18日(星期二)起上市買賣,新股權利證書於同日終止上市,並採無實體方式劃撥至 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存摺帳戶,屆時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將於當日將「新股權利證書」轉換為普通股股票,股東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四、相關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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