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G-KY:公告本公司105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 解除本公司新選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5/10/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李志傑/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Cambridge Realty Investors 有限公司 總經理
RedBridge Capital有限公司 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投票表決結果,總表決權數54,525,513權
(含電子方式表決權數2,645,975權)。
贊成得票權數:51,878,832權(含電子方式表決權數64,774權)
,95.15%。
反對得票權數:1權,(含電子方式表決權數1權),0.00%。
棄權得票權數:2,646,680權(含電子方式表決權數2,581,200權)
,4.85%。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原議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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