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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菱光電:經本公司臨時股東會決議通過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5/10/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基於整體經營規劃、因應公司未來發展及節省經營成本之考量,已於

105年10月14日股東臨時會會中決議通過股票停止(撤銷)公開發行。


3.因應措施:擬依法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股票停止(撤銷)公開發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股票實際停止(撤銷)公開發行日期依金管會證期局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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