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菱光電:經本公司臨時股東會決議通過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5/10/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基於整體經營規劃、因應公司未來發展及節省經營成本之考量,已於
105年10月14日股東臨時會會中決議通過股票停止(撤銷)公開發行。
3.因應措施:擬依法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股票停止(撤銷)公開發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股票實際停止(撤銷)公開發行日期依金管會證期局公告為準。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5/10/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基於整體經營規劃、因應公司未來發展及節省經營成本之考量,已於
105年10月14日股東臨時會會中決議通過股票停止(撤銷)公開發行。
3.因應措施:擬依法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股票停止(撤銷)公開發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股票實際停止(撤銷)公開發行日期依金管會證期局公告為準。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