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再發深港通規則 市場預期11月開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14 17:10
和訊網消息10月14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在例行發布會上表示,日前,證監會發布了《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參與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指引》。
張曉軍表示,指引整合了《證券公司參與滬港通的通知》和《公募基金管理人的指引》,並將其擴展到深港通,其中,明確了證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人參與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時港股通的相關規定。
而在9月30日,證監會也發布了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互聯互通機制若干規定,規定援用2014年6月滬港通的原則和市場主體權利義務和職責等大部分內容,並涉及三方面變化,一是適用范圍由滬港通拓展至深港通,二是投資者適當性遵循屬地管理原則,三是為未來貨幣兌換機制的完善預留了空間。
值得注意的是,據媒體報道,10月13日,港交所於深港通推介會後會見傳媒。深交所副總經理王紅表示,11月中旬全市場的技術系統都可准備就緒,而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則表示,通車日以周一為優先考慮,目前,市場預期深港通將於11月中旬完成系統准備後的某個星期一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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