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發科:應證交所要求澄清105年10月18日經濟日報之新聞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18 10:40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10/18
2.公司名稱: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售小金雞卡關 聯發科業外收益生變”
7.發生緣由:
本件目前由北京四維圖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四維圖新)依據大陸地區法規提出
相關申請,審查進度依程序正常進行中,本公司與四維圖新均將依相關法規公告進度。
上述報導為媒體自行臆測,與目前本件審查狀況不符,本公司特此鄭重澄清。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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