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致:澄清媒體有關本公司相關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18 12:4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10/18
2.公司名稱:力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2016/10/18財訊新聞
6.報導內容:
力致今年前三季合併營收呈現逐季墊高的態勢...,但由於第四季是NB傳統出貨旺季...
法人估力致全年EPS可望逾1元,創下近4年來新高。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以上相關訊息,純屬法人或媒體臆測及報導,非由本公司對外公佈之訊息。
本公司一切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者為準,特此澄清。有關媒體報導、市場傳言
,敬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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