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彰機電:補充公告本公司代孫公司「薩摩亞永彰科技有限公司」 處分「湖南長豐汽車空調有限公司」股權之處分利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0款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5/10/21至民國105/10/21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透過孫公司「薩摩亞永彰科技有限公司」出售
「湖南長豐汽車空調有限公司」50%股權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持股50%全數出售
簽約金額為人民幣3015萬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湖南長豐汽車空調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人民幣50000仟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生產及銷售各種汽車空調系統及其零部件、各項模具、檢具
和設備之製造、銷售、按裝及售後服務。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新台幣232538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新台幣22921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新台幣103172仟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大陸地區自然人身份/與公司關係為非關係人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約美金1,598仟元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依雙方約定完成事項進行股權交割及收款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執行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未來營運考量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新台幣964935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51%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34%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51%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新台幣822142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28%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29%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44%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4年度:21711 仟元
103年度: 5054仟元
102年度:(23221)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無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是
35.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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