鞏固黨威 六中嚴管基層 移民停黨籍 欠黨費須補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27 15:36
以「從嚴治黨」為主題的中共第十八屆六中全會今 (27) 日閉幕,料將順利通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新文件,將反腐敗逐漸制度化。這兩份是中共「從嚴治黨」的最新文件,除了約束幹部之外,從較早前開始,對基層黨員的整治也已開始對出國定居的黨員要辦理停止黨籍手續,欠交的黨費要全部補齊,黨組織會議亦要嚴格定期召開。
香港《明報》綜合報導,中共對黨員的黨籍管理、黨費繳交等素有一套規矩,但在很多部門和地方執行得並不嚴格。近期廣東省各級黨組織要求,黨員如取得境外 (外國及港澳台) 居留權,在離境之前要向黨組織申報,經批准後辦理「停止黨籍」手續,組織關係和檔案材料仍保留備查。「停止黨籍」不算黨紀處分,但被停止者已不被視作黨員、不計算黨齡。如果出境定居數年後回國、又要求處理黨籍問題時,則要重新入黨,而不是像「開除黨籍」者符合條件可以「恢復黨籍」、黨齡連續計算。
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雖然在入黨時要宣誓「為共產主義奮鬥終身」,但又規定黨員有退黨的自由。退黨手續與停止黨籍不同,要經支部大會討論後宣布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備案。此外,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 6 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定期聚會),或不繳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大會可將其除名。所以,出國定居的黨員即使不辦理停止黨籍或是退黨手續,6 個月後也會被當作自行脫黨處理。
此外,全國多地有補交 2008 年以來欠交、少交黨費的行動,各級黨組織要按 2008 年中組部規定的黨費比例補交,由於數額積累日久,突然要補繳一大筆錢,故在黨員中產生一定怨言,不少人不理解「我一直有交黨費為什麼還要補交」。
今年 4 月,中紀委還要專門刊文強調《黨員為什麼要按規定交納黨費》,當中有提到央企高層領取高額的工資,卻沒有按足比例交黨費。截至 5 月,山西、天津 88 家國企員工補繳黨費 3.57 億元人民幣,部分人長期欠交,而今後亦要建立起核查制度。
黨的組織生活會亦是被指流於「寬鬆軟」的環節,尤其一些公務繁忙、難以召集會議的單位,平時因為要學習講話、傳達精神而能召開黨員大會已屬不易,無暇再搞組織生活會、民主生活會、黨日活動等各種聚會,但在從嚴治黨的大背景下都要「執正來做」 。據央視引述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學教研部主任劉峰說,「共產黨是一個政黨、一個組織,組織生活不嚴肅了,首先就沒有權威了,大家就不一條心了,就凝聚不起來、就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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