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定假日適逢六日怎麼辦?勞動部:補假、出勤加倍薪
鉅亨網記者宋宜芳 台北 2016-10-28 18:12
立院審周休二日勞基法修正案,也就是俗稱的一例一休,在昨日晚間政院已經確定,剩下的國定假日,10/31、11/12、12/25,只要適用勞基法的勞工,通通都可以放假。
行政院建議「勞動基準法」周休二日修法,倘若三讀通過,施行細則預計將在 2017/1/1 開始正式施行,也因此等同做出保障勞工剩下的國定假日放假的權益。
但由於 11/12、12/25,雖是國定假日,但適逢周六、周日,等同會碰到例假日,這樣會不會補假?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指出,雇主必須給員工補假。要怎麼補假,勞動部指出,勞資雙方合意之後,可協調成為擇日休,或者連休。
也就是說勞工可放 11/11~11/13,或者 11/12~11/14,12 月部分,則可望調整成為 12/23~12/25,或者 12/24~12/26。不過倘若必須在 11/12、12/25 這 2 天國定假日仍需出勤的勞工,雇主則必須給雙倍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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