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法庭:Uber應視司機為正式員工提供工資保障和休假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31 08:11
錢童心
最近,英國就業法庭的一紙裁決讓 Uber 震怒。英國就業法庭稱 Uber 應該將司機視為公司正式員工,而不是獨立的合同工,這意味着 Uber 司機將可以享有帶薪休假以及最低工資保障等福利。
靈活用工為什麼會引起如此大的爭議?美國紐約理工學院教授 JoshuaBienstock 引用數據稱,2015 年已有 1550 萬「自雇」的靈活用工者,預計到 2020 年,將有 40% 的勞動力會變成自雇形態,而當下有 64% 的雇主希望標准工時制後還能讓員工工作。他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大家對靈活工作的要求也有所增加。除了跳槽,靈活用工給壓力巨大的員工指明了一條光明的道路。80%~90% 的雇員都希望在未來靈活用工。」
這也是為何這一裁決被認為「具有里程碑意義」,它不僅會影響到數千家 Uber 這類的互聯網公司,而且還會對整個「零工經濟」(gigeconomy)下的靈活用工模式造成打擊。
全球性抗議
今年 7 月,兩名司機將 Uber 告上了一家就業法庭,稱 Uber 的行為不合法,將他們當作獨立的合同工,不向他們提供正常雇傭關系下的員工福利。最終英國法庭判決兩名司機勝訴。英國法官裁定,Uber 應該向司機支付最低工資(超過 21 歲的英國人最低工資為 8.80 美元 / 小時,而工作時間則是從大部分司機在 Uber 注冊那一刻起計算。兩名 Uber 司機的代理律師表示,法庭還將對此案舉行進一步聽證,以計算他們在節假日應得的報酬,以及 Uber 所應繳納的養老金比例。
對此,Uber 表示將進行上訴。Uber 堅稱,在「零工經濟」中,個人可以同時為多家公司工作,不與他們簽訂固定的勞務合同。「在英國 4 萬名 Uber 司機享受着彈性工作機制的便利,可以選擇一份平均收入遠高於最低工資的工作。」Uber 英國業務總經理喬 · 波特拉姆(JoBertram)表示,「盡管此次預審聽證會只會影響兩個人,但我們會對裁決進行上訴。」
英國大部分企業員工都享有最低工資保障,但自由職業者並不享有這種待遇。作為此案的兩名原告司機之一,詹姆斯 · 法拉(JamesFarrar)表示,在 2015 年 8 月,他的時薪低於 6.70 英鎊(約合 8.80 美元),這也是英國當時的最低工資標准。
66 歲的史蒂文 · 洛維(StevenRowe)過去四年一直在使用 Uber 打車,他說:「如果整個商業模式被改變了,Uber 必須聘用專職司機,然後承擔為他們創造就業的風險。這種模式就不管用了,我就不會再擁有像現在這樣靈活的生活方式了。」洛維表示,他最大的擔憂是 Uber 可能最終退出英國市場。」
Uber 在世界各地都面臨着各種抗議。法國一家法院在今年早些時候曾對 Uber 作出 80 萬歐元(約合 90 萬美元)的罰款,理由是它雇用非專業司機經營不合法的出租車服務,同時還在歐洲第一個與專車有關的刑事案件中對兩名 Uber 高管作出罰款。
在美國本土,Uber 也面臨着大量訴訟。2015 年 9 月,舊金山地區 3 名優步車主獲准以集體訴訟形式起訴優步,以確定他們究竟是優步的雇員還是獨立承包商。最終加州監管部門作出裁定,稱 Uber 應將一名司機當作正式員工,而非合同工,不過這一裁決並不適用於加州所有的 Uber 司機。
今年 4 月,Uber 同意向包括加州在內的 38.5 萬名司機支付不超過 1 億美元,欲和解,但 8 月 18 日美國舊金山聯邦地方法庭拒絕了 Uber 提交的「1 億美元和解協議」。法官認為這一協議是不公正的。這件事也被看作是最有可能顛覆共享經濟模式的事件。
Uber 在美國有 60 萬注冊司機,在全世界有 150 萬注冊司機,當前估值達到 625 億美元,投資方包括高盛及谷歌創投等。美國前國務卿、2016 年總統選舉競選人希拉里也在今年 6 月的選舉演講中表示,一旦她當選,將嚴厲打擊「錯把員工當承包商加以剝削的不良商人」。希拉里承認這類運營模式可以為經濟注入創新動力,但也會對從業者正當權益保護帶來嚴峻考驗。
德國明斯特大學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研究所所長 Heinz-DietrichSteinmeyer 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靈活雇傭是未來的趨勢,我們需要思考的,是怎樣讓靈活用工更好地平衡和保護雇員們的利益;同時要限制臨時用工的濫用,但也別把限制設定得太死板。」
雇傭雙方的博弈
英國法庭的這一裁決還將對其他「零工經濟」公司帶來影響,令當前互聯網的「輕模式」受到威脅,比如英國的送餐服務 Deliveroo。由於采用不利於工資和就業安全的合同,包括運動產品零售商 SportsDirect 在內的一些英國公司已經遭到批評。GMB 工會法律事務主管瑪利亞 · 路德金(MariaLudkin)表示:「這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勝利,將對 Uber 司機及其他眾多『零工經濟』的從業者帶來巨大的影響。」
那麼互聯網經濟中的用工關系究竟是雇傭關系還是合作關系?在近期勞達(Laboroot)舉行的一場勞動法與員工關系論壇中,中國人民大學勞動關系研究所所長、勞動人事學院教授和博士生導師常凱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Uber 司機到底屬於 Uber 公司的雇員還是獨立承包商,判斷標准需要考慮眾多因素,但並非每個因素都具備相同的權重。其核心原則,在於雇傭方是否有權控制工作的各項細節。」
常凱認為,互聯網經濟並未改變勞動和資本的關系。盡管互聯網經濟下用工的形式和內容都發生了變化,但互聯網經濟下雇傭關系仍是基本的用工形式。
隨着科技的不斷進步,「零工經濟」的大背景下,如何應對「靈活用工」帶來的壓力成為了一個普遍存在的社會問題。Bienstock 教授表示:「我們發現,生活工作一體化的人,擁抱『靈活用工』;而生活、工作分開的人,抵觸『靈活用工』。如何緩和負面情緒,讓『靈活用工』更適應高科技的社會,都是我們要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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