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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誰能管谷哥?/APP業者上架前先搞清楚契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1-02 11:45


記者趙曉慧/專題報導

 


一家手遊業者日前控訴遭 Google「無預警」下架 30 款 APP 程式,損失千萬元,引起手遊界議論紛紛,甚至抨擊 Google 是不受約束的網路巨獸。對此,智慧財產權律師提醒台灣手遊業者,若權益遭到侵犯可循民事法律進行申訴,但 APP 上架 Google 前一定要先確認契約內容,尤其是國際的法律規定。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徐仕瑋,專長為智慧財產權、網路資訊安全、數位網路犯罪及侵權等。他表示,Google 是一個接近獨占的平台,但對於 APP 上架、審核等程序已經比 Apple 還要寬鬆。若台灣手遊業者沒有遭到不公平的對待,雙方就要按照當初的契約規定來走;反之,台灣手遊業者若是權益遭到侵犯,可循民事法律進行申訴。

他進一步指出,Google 是一個總部在美國的國際企業,會下架 APP 產品通常是 3 種情況,包括內容違反國際法律規定、危害兒童的色情訊息或侵犯智慧財產權,以及 APP 為有害的程序碼、危害使用者的資安。而相關的法律規定,台灣也有。

若是 APP 產品構成侵權,被侵權的權利人可以通知 Google 進行下架,Google 基於免責,必須善盡下架的義務,避免連同侵權者一起被告。

對於 APP 業者要如何自保?徐仕瑋表示,先認定有沒有侵權,若沒有侵權再請 Google 恢復上架,同時找出權利人是誰,進行溝通。

徐仕瑋最後提醒,台灣多屬中小企業,一般較欠缺法律遵循的概念,若沒有編制法務室部門,至少也要聘請法律顧問。只要產品一進入國際範疇,就必須在法律顧問的協助下,一一確認契約的內容,以免觸法。

至於 Google 是否是一隻不受約束的網路巨獸、政府該不該介入,徐仕瑋認為,除非 Google 有嚴重歧視台灣人,否則政府介入沒有意義。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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