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永居」VS「入籍」如何抉擇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1-14 12:30
永居英國與入籍英國並不一樣,兩者之間有何差別,又該如何選擇?信達英國移民律師行於《大紀元》撰文說明其中的差異。
在今年 10 月 3 日,英國 2BR 新聞報紙刊登了一份報導,內容是關於一位出生在馬來西亞的女士——Winnie 在英國的居留被定為違法居留。Winnie 的母親在 Winnie 六歲的時候帶著她從馬來西亞遠嫁到英國。由於繼父是英國人並且大部份時間生活在英國,現年 53 歲的 Winnie 強調自己也應該屬於英國人。她表明自己擁有永居權、按時交稅,有自己的車和物業,同時盡了各方面的公民責任。
但 Winnie 最近因為失業,入不敷出,房屋被抵押以及信用卡被凍結。這時移民局找上了她,基於 Winnie 的現狀,移民局把她定為違法居留,並有可能把她送回一個舉目無親的出生地。幸好在身邊的親朋戚友協助下,Winnie 用了一年的時間證明自己的居留是合法的。雖然雨過天晴,她也找到了新工作,但在訴訟期間用了幾千鎊,所以她仍要努力解決訴訟期間房屋被抵押的問題。
如果 Winnie 在 18 歲後申請入籍英國的話,那她就可以避免上述的經歷。
以下是英國的基本入籍條件:
1. 申請人年滿 18 歲或以上; 2. 從未觸犯刑事及移民法律; 3. 需要參與一個有關英國生活的考試; 4. 另外,英國政府對申請人在英語及生活上有所要求:申請人在有關的英語考試中需要達到 B1, B2, C1 或 C2 的程度,若是大學畢業生則可以提供畢業證書以豁免有關考試; 5. 申請人需有長期留在英國生活的打算; 6. 在移民申請成功後,英國法例要求申請入籍人士參與宣誓儀式,宣誓後算正式入籍。在儀式上,申請人會被要求以英語向英女王宣誓效忠及絕對忠誠於英國。
英語考試
由於有關的英語考試的成績只有兩年的有效期,所以大部份人不願意在得到永居權後再報考一次英語考試。除了自身學習努力獲得水平考試認證。在某些情況下,對英語水平的要求可以被豁免,如:
(1)難民 (2)多次未能達標(或不可能達標),並在英國有 15 年以上的居留歷史。
為甚麼申請入籍要盡早?
英國每年都會對移民政策進行討論及調整收費,所以可能會對未來的申請人帶來以下的影響:
(1)增加入籍費用 (2)提高英語要求 (3)及把整個移民制度變為計分制,以提高申請門檻
從入籍申請到獲得護照
1. 入籍申請成功 2. 跟地方政府預約宣誓時間(完成宣誓後正式入籍) 3. 宣誓儀式(可邀請兩位親朋前往見證) 4. 宣誓後可申請護照,向移民局預約有關面試時間 5. 面試(面試問題會涉及大部份與個人相關信息,需如實作答,用於驗證個人真實身份) 6. 通過審核。
在獲得英國護照的過程跟 Winnie 的案例相反的,是 L 女士很清楚自己在拿到永居後需要申請入籍。
L 女士是一名全職家庭主婦,於 2011 年來到英國與丈夫和兒子團聚。兩年後,她成功取得永久居留權。L 女士的丈夫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孩子在英國上小學。一家人最重要的是能團聚在一起生活,因此 L 女士不打算回去她原本居住的城市,所以她決定入籍英國。
在朋友的介紹下,L 女士來到信達移民事務所。經過專業的分析,她除了語言方面,其它方面都很符合入籍的要求。所以經信達介紹,L 女士參加了一個語言訓練班。那裡提供了一系列有效的英語培訓課程,她的英語能力很快便有所提升,並在一週後通過了入籍所需要的考試。 L 女士在信達移民事務所的幫助下,在 2016 年 7 月下旬寄出申請,在 9 月下旬便收到了入籍成功的喜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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