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上海總部要求嚴查資金借自貿區非法流出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1-26 21:48
11月25日,自貿區郵報了解到,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召集轄內銀行開會,要求銀行加強對外省市資金流入上海自貿區的盡職調查,以及非法個人資金通過自由貿易賬戶(FT)對外投資,會議要求繼續支持實體經濟的實需業務,控制非法流出。
“監管並不是專門開會強調要控制資金流出,主要是強調要求‘展業三原則’做好盡職調查,要了解真實用匯需求,以及資金來源。”知情人士稱,“如果是真實、實需的跨境投資項目,央行還是鼓勵的,正常合規的流出並不會受限。”
“不能非法募集個人資金通過FT平台集合對外投資。”一位參會的滬上某銀行國際部相關人士則對自貿區郵報表示:“總體要求就是促流入,控非法流出。”
按照上海自貿區目前的政策,註冊在區內的企業,3億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資項目不需要審批,在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即可。
“今年以來,的確不少外地企通過在上海自貿區內設立投資公司,合夥企業等進行境外投資。”另一位滬上某銀行國際部相關人士對自貿區郵報表示。稍早前,外匯局上海市分局要求各銀行甄別實際投資者,對合夥企業辦理的跨境投資項目,就其境外投資項目資金來源追溯為境內居民個人的,按規定審查該合夥企業境外投資項目的真實性和實需性,防止境內居民個人借道境外直接投資渠道進行非法移民和資產轉移。
在11月23日舉行的上海自貿區金改政策發布會上,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黨委副書記、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長張新表示,央行上海總部在風險防控上定下了兩個目標:在微觀上,防止發生洗錢、恐怖融資、逃稅等異常金融活動;在宏觀上,繼續做到自由貿易賬戶下的跨境流入資金和流出資金之間的平衡,並力爭擴大跨境資金凈流入。
自FT賬戶開設以來,按照上海總部的要求,金融機構的自由貿易資金賬戶需要在自貿區內或境外平盤。
不過,知情人士稱,上述會議強調的內容與11月23日出台的自貿新政無關。11月23日,央行上海總部對外發布《關於進一步拓展自貿區跨境金融服務功能支持科技創新和實體經濟的通知》:自由貿易賬戶(FT賬戶)向海外高層次人才開放,將開立FT賬戶的主體資格拓展到全市科創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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