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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航接獲民航局裁處書 飛安會亦開立違法處份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02 19:08


復興航空傍晚陸續發出多則重訊,說明已接獲民航局有關停止航空運輸業務,及廢止獲配所有航權的裁處書。並公告資遣會計主管及退票事宜。

復興航空還發布重訊指出,接獲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開立處分書,處分書中述明復興航空公司在 GE235 飛航事故調查中,違反了飛航事故調查法第 21 條規定。可能將遭受最高新台幣 300 萬元的罰款。

飛航事故調查法第 21 條規定,除飛安會指定的發言人及飛安會網站所公布的資料外,參與調查人員及其主管或雇用人於調查中不得對外揭露任何飛航事故調查相關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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