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些原因交通部對Uber非管不可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06 18:03
記者王苡嫣/台北報導
Uber 今 (6) 召開座談會向政府喊話擁抱科技不能開倒車,並呼籲政府設立「網路運輸服務業」,交通部回應,對 Uber 的裁罰都是因其媒合自用車提供載客服務,政府並沒有拒絕新科技,國內法規一直以來都有 Uber 可生存的空間,Uber 不應模糊視聽。
交通部路政司技正胡迪琦表示,Uber 希望交通部能特別為該公司設立「網路運輸服務業」,但 Uber 的服務型態就是屬於計程車的模式,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早就已經存在,交通部反對 Uber 主因是 Uber 媒合、派遣自用車,提供載客服務並收取報酬,都屬經營運輸業的行為,交通部已經多次與其溝通,再再要求 Uber 應遵守法規,Uber 並非不能執行,而是不願意執行。
胡迪琦強調,政府並非拒絕外資,也沒有要反對科技,而是希望能將 Uber 導正,使其在台能合法營業,如果合法了,大可不用擔心修正公路法、提高罰鍰,且修法並沒有針對性,合法經營在公平競爭的市場裡是應有的行為,但若執意違規,就有可能落入重罰的下場。
Uber 要在台灣合法並非無路可走,反之有很多種模式可經營,胡迪琦舉例,Uber 可成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從事媒合派遣服務,由計程車來負擔所有權利義務,對消費者來說也更有保障;另外,也可和既有運輸業合作,除了對國內產值有幫助,其強大的技術也能在當地生根。
胡迪琦重申,Uber 最大問題在於違規以自用車營業,交通部並不反對科技,但 Uber 就是打著科技名號,規避所有應負的責任,包括勞保、健保、對勞工的照顧、勞動工時、繳稅等等,所以政府一定要管。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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