幃翔精密:公告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長接獲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乙事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長陳文鏗先生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5年度金字第15號
4.事實發生日:105/12/09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投保中心對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長提起民事解任訴訟乙案,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一審判決,董事職務應予解任。
6.處理過程:略。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已委請律師評估處理中。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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