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航: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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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2/16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股數以不超過260,000,000股為限
4.每股面額: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2,6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提撥發行新股總數10%對外公開發行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發行新股總數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
所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併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計畫、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
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券商公會指示或要求,或
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若因市場情形之變動,將依「承銷商會員輔導
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予以調整,屆時若因
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募集資金不足時,其差額將減少擬償還銀行借款金額,惟若募
集資金增加時,則擬作為充實營運資金之用。
(3)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相關發行作業,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
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且
得依其全權判斷為必要之變更或修改。
(4)本次現金增資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
並於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召開董事會決定實際發行價格及辦理增資發行相關
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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