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駁密室協商柯建銘凌晨po文批:黃國昌才是箇中高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19 11:27
記者邱明玉/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痛批時代力量再添一筆!因不滿時代力量老指他密室協商,不知柯建銘是否因此氣到睡不著,竟然在今(19)日凌晨 2 時 50 分寫下長文,不但反駁時力指控,更痛批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才是密室協商箇中高手,二年前 318 太陽花運動時,密會馬政府前總統府副秘書長蕭旭岑被曝光,又私下求見前立法院長王金平被拒,前陣子為勞基法私下求見密會蔡總統,耍詐又痛駡 DPP 無恥,柯建銘諷刺的說,「仁義道德是要奉行,非口頭表述的」。
柯建銘全文如下:
立法院組織法第五條,在 11/25 日三讀通過,經總統於 12/7 日公告生效。立法院組織法第五條修正為:「立法院會議公開舉行,必要時得開秘密會議,除秘密會議外,立法院應透過電視、網路等媒體通路,全程轉播本院會議、委員會會議及黨團協商實況,並應全程錄影、錄音。」
新制朝野協商於 12/13 日正式上路,第一次朝野協商內容:
(一) 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同意權行使
(二)105 年度國營事業預算協商,從此,國會透明度百分百,世界首創,為免外界誤解所謂「密室協商」,「黑箱作業」,這是本屆國會改革之首發,是自 1999 年 1 月 25 日國會五法中,立法院組織法通過後第十次修正案。
國會改革自 1993 年 2 月第二屆國會全面改選後,長期以來一直是立法院民進黨團的重要課題,20 多年來立院黨團在第二屆 (1994 年) 成立的「立法院內規研究小組」,第三屆 (1996 年) 成立「新國會改造小組」,提出新國會改造六大方向及修法,第四屆 (1997 年) 成立「國會五法專案小組」,第五屆 (2002 年) 成立「國會改造及憲改小組」,第六屆 (2005 年) 成立「國會改革專案小組」,第七屆 (2008 年) 成立「陽光國會修法小組」,第八及第九屆亦成立「國會改革小組」,這是 20 多年來民進黨黨團對國會改革修法努力歷程,可說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從未曾間斷。
20 多年來,個人有幸全程參與,其中最具關鍵影響乃 1999 年 1 月 12 日三讀通過國會五法,奠定國會改革新的里程碑,前院長劉松藩功不可没,當時個人忝為立院黨團副幹事長與總召黃爾璇、副總召翁金珠及幹事長周伯倫共同參與協商折衝,過程曲折困難,歷歷在目。所謂國會五法:
(一)立法院組織法
(二)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
(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四)立法委員行為法
(五)立法院議事規則及成立國會圖書館、法制局、預算中心,從此以後立法院有了基本又完備的遊戲規則,當時可說是劃時代的開始、立法史上的重大轉折。因為國會五法未通過前,立法院一直被詬病「立法牛步化」、「國會效能不彰」,因為修法前,只能遵循人民團體法的議事規則,被有心人運作,常見一人可擋下院會之進行,院會又常見程序發言、逐條冗長發言,無預警式的清點人數及散會動議之提出,花招百出,讓院會無法進行,豪無議事效率,而國會五法中最具關鍵性的條文乃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二章黨團協商專章,第 68 條至 74 條,蓋黨團協商是撤底尊重少數之機制,每一黨團不論人數多寡,只能派出黨團三長三人,大小黨之權利平等,協商結論皆要各黨之三長簽名才算數,缺一不可,最後在院會宣讀,召告天下。
當然黨團協商非任何個人可強行運作,強迫各黨團黨鞭簽名,簽名就需負責,才有共識結論,如何密室協商?黑箱作業?
過去民進黨 2000 年至 2008 年, 朝小野大,或 2008 年到 2016 年在野時,27 席、40 席皆靠朝野協商靈活運用,才能以寡擊重,讓長期過半的國民黨豪無優勢,甚至擊倒馬政權, 故國民黨一直把我列為「頭號戰犯」,甚至人身攻擊、抹黑及司法追殺,其來有自。
然而,這個立法院制度性、法律性之黨團協商,從去年選舉時卻被時代力量一直抹黑為密室協商、王柯體制(這是馬英九所痛恨的) 、喬王(「喬」者,實乃使曲變直)、國會黑箱等負面攻擊,認為是我一個人可偷天換日、呼風喚雨, 何其不公平之造謠。這就是時代力量慣用手法,靠抹黑、攻擊、說謊來成就自己之極大不道德行為,試問在本屆開議以來,12 月 13 日以前時力沒有參與每場由蘇院長主持他們所言密室協商嗎?每一個人都依法行事,怎變成我一個人的問題,我變成黑箱的黑手?況且協商另外還有一種是委員㑹之朝野協商,當了 15 年黨鞭的我,從來不參加的,我只參加院長主持的朝野協商,假如密室協商,黑箱協商!那包括時力及所有立委都是共犯結構,靠說謊、抹黑之政黨終究會被看穿的,沒有光明磊落之政黨,難成其大,這是時代價值嗎?還是時代墮落?新衣已現,道理自明!
蓋古今中外全世界政治無不協商談判的,春秋戰國時期蘇秦與張儀所從事的「合縱」與「連橫」亦為協商,協商是一種溝通、協調、整合、折衝、談判,更是一種攻防,比得是對法案、預算之專業,比的是對議事規則之熟悉及臨場反應,是高度角力與實力的展現 ,少數黨的武器,讓大小黨公平競爭,毫無密室黑箱的可能,過去時力不是高調倡言廢除罪惡根源的朝野協商,現怎麼不再談要廢除了呢?邏輯何在?何其愚蠢!不協商只數人頭的表決,時力五票毫無作用,凡事表決才是國會多數暴力法治化的開始,立法院更是永無寧日。政治是講是非、論道理、要負責的,表演、做秀、華麗出場是有時而盡,終必會被「時代淘汰」的,把別人的容忍當做廉價的消費是不道德,也非價值的典範,建構光明磊落、公平競爭的「立法院新文化」才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標,是一種核心價值。
從現在開始之全部實況轉播,說實在我毫無意見,大家一起在公平的立足點比賽實力,毫無閃躲空間,卻見徐永明總召又言,檯面上的東西,又會跑到檯面下,沒錯,其實黃國昌是箇中高手,二年前 318 太陽花運動時,密會馬政府總統府副秘書長蕭旭岑被曝光,又私下求見王前院長被拒,難道本屆以來沒有私會蘇院長?前陣子為勞基法私下求見密會蔡總統,耍詐又痛駡 DPP 無恥,要蔡總統出來講清楚,做何解釋?仁義道德是要奉行,非口頭表述的。
其實,實況轉播是有其正面效應,但大家一起表演的後遺症,恐造成國會運作失真,國會運作的盲點會逐漸浮現,公開透明、實況轉播會讓協商更難達成結論,「院會大表決」會成為國會新常態,容它日再論之,值得觀察。
最後,個人認為憲政改造才是本屆立委及這一代政治人物所需面對最大、最困難之政治工程,「國會改革」須與「憲政改造」併談,才能完成國家體制及制度性之徹底改變,有識者,認同乎?待努力!
老柯敬筆 2016.12.19 凌晨 2:50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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