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12/272.公司名稱: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自106年4月1日起變更股務代理機構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