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國際逃漏稅!台美簽美國「肥咖法案」合作協定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6-12-27 18:05
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 (FATCA,俗稱肥咖法案),2017 年 1 月 1 日就要申報相關客戶資料,金管會今 (27) 日宣布,為維護我國金融機構及全體國民投資權益,已於美東時間 12 月 22 日由駐美國代表處 (TECRO) 與美國在台協會 (AIT) 完成簽署合作協定,象徵雙方為促進稅收遵從和打擊國際逃漏稅,推動資訊共享的努力成果。
美國在 2010 年通過肥咖法案,並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該法案要求各國金融機構須協助提供海外美國籍人士的資產及交易資料,協助美國國稅局追稅,否則該金融機構及其客戶的美國來源所得,將被就源扣繳 30%。
肥咖法案把美國自己應查稅的努力,建立在世界各國金融機構的痛苦上,但因美國的政經實力強大且資本市場規模夠大,各國金融機構在美國都有投資部位,因此,肥咖法令一出,各國金融機構莫敢不從。
金管會表示,因應 FATCA 之執行,美國提出簽署合作協定架構,我國早已於美東時間 2014 年 6 月 23 日在與美國達成實質共識後,列入「協定視同生效國家」名單。
為維護我國金融機構及全體國民投資權益,金管會積極會同財政部及外交部等相關單位與美方在互惠的基礎共識下洽簽台美合作協定,雙方於今年 11 月就協定中英文版本取得共識後,已於美東時間 12 月 22 日由駐美國代表處 (TECRO) 與美國在台協會 (AIT) 完成簽署。
金管會強調,後續將依據「條約締結法」規定於協定簽署後 30 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進行審議,該協定將於立法院審議通過並經總統公布後生效。
截至美東時間今年 12 月 22 日止,總計已有 113 個國家加入 FATCA 計畫,其中 69 個國家協定已生效,另有 22 個已簽署尚未生效國家 (加計台灣),及 22 個尚未簽署但與美國已達成實質共識國家,共同被列為「協定視同生效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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