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發局倡改稅例 變金融產品樞紐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30 09:44
金融發展局昨日發表報告,建議本港修訂稅務規則,以推廣本港作為首選金融產品發行及交易中心。
報告指出,隨?英國脫歐等新局勢,本港應把握機會,推動成為金融產品發行及交易中心的另一選擇。建議改善本港稅制,以推廣本港成為區域性及國際性的發行及交易活動的首選地點。
由於金融機構往往要通過股本或債務融資,以支持其金融產品交易業務,報告建議允許證監會認可的經紀行或交易商,可以像銀行般享有利息扣除安排。此外,對於採取混合型融資工具方面,亦建議可以像銀行般享有支出扣除安排。
其他建議涉及本港的利潤來源地規則及離岸申索;稅基侵蝕及利潤轉移(BEPS)和轉讓定價;與來港發行金融產品的地區或認購有關產品的客戶所屬的稅務管轄區,訂立的雙重徵稅協議;規管資本要求及總吸收虧損能力。
金融發展局主席史美倫表示,本港一直以奉行簡單稅制而聞名,有助吸引企業來港開設業務。為進一步加強本港的競爭力,維持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現行的稅務規則需不時作出修訂。
她指出,近期不少海外金融機構因應當地監管環境的轉變,或會考慮將旗下金融產品的發行及交易地點遷往別處,所以現時正是本港修訂這些稅務規則的合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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