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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龍控股集團曾現股東糾紛 金美歐“在逃”傳聞背後有場“宮鬥戲”?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1-11 09:02


1 月 8 日,坊間傳出金龍機電(300032,SZ)實控人之女、上市公司原董事金美歐因挪用 5100 萬元資金被公安機關通緝在逃,引發輿論關注,一時間,昔日創業板 “第一白富美” 被推上了風口浪尖。

1 月 9 日,金龍機電就此事發布澄清公告,稱金美歐表示未收到相關法律文書,公司則向公安部門書面問詢,但未收到回函。至公告發佈時,未有權威機關向公司證明該通緝令的真實性。金龍機電也同時敬請投資者註意投資風險。


金美歐是否被通緝,目前真相並未完全揭開,有媒體信息稱,金龍機電原董事、上市公司實控人之女金美歐之所以深陷 “在逃” 傳聞,或許是由於股東內部的糾紛所引發。《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也發現,作為金龍機電的控股股東金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龍控股集團)此前曾出現過內部紛爭。

工商註冊資料顯示,金龍控股集團共有 12 名自然人股東,而浙江省溫州市中院(以下簡稱溫州中院)2015 年 1 月 12 日作出的數份民事判決書透露出,吳建華、黃志安、金利華、吳志敏等 4 名自然人股東因股東知情權糾紛,曾起訴集團。

針對上述事項,1 月 10 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試圖就上述股東內部糾紛向金龍控股集團實際控制人金紹平求證,但其並未正面回應。而金利華則表示,“這和媒體有什麼關係”。

●杭州警方:正核實網傳文件

金龍機電在 1 月 9 日發布的澄清公告中表示:金美歐本人表示目前在家專心照顧小孩,未收到任何政府部門的立案偵查、通緝令等相關法律文書。而金龍機電也表示,經自查後,認為不存在公司前董事金美歐挪用公司 5100 萬元資金的情況,公司向公安部門書面問詢,但從未收到公安部門的正式回函文件。至公告發出時,沒有權威機關向公司證明該通緝令的真實性。不過,金龍機電依然提醒投資者註意投資風險。

當晚,還有媒體就 “金美歐被公安機關通緝在逃” 的傳聞,向杭州市公安局方面進行求證,並報導稱,對網上流傳的寫有金美歐個人信息的《在逃人員登記信息表》,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區分局經偵大隊則表示:“在逃人員情況都是公安的內部信息,怎麼可能外流?”

針對上述信息,1 月 10 日上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向杭州市公安局公共關係處求證,相關負責人表示,“有關媒體求證公安部門的報導我也看到了,不清楚他們是怎樣的來源。” 這位負責人進一步表示,如果媒體採訪的不是杭州市公安局權威部門,發聲也不一定準確。此外,該負責人還表示,對於網傳的《在逃人員登記信息表》,目前杭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正在核實。

不過,《中國證券報》援引知情人士的說法稱,金美歐之所以會陷入網傳事項,或與其父親執掌的金龍控股集團股東層面的糾紛有關,而金龍控股集團同時也是上市公司金龍機電的控股股東。

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則從溫州中院的數份民事判決書中發現,吳建華、黃志安、金利華、吳志敏等 4 名金龍控股集團的自然人股東因股東知情權糾紛一案,不服浙江省樂清市人民法院判決,向溫州中院提起上訴,起訴對象正是金龍控股集團。

●集團內部股東摩擦始末

2014 年 4 月,溫州中院受理了上述案件,後於 2015 年 1 月作出判決。

當時的民事判決書顯示,根據原審法院審理認定,吳建華、金利華等 4 人於 2013 年 3 月 22 日成為金龍控股集團新股東,2013 年 7 月 16 日,包括金利華等 4 位新股東以全面系統地了解公司的經營及財務狀況為由,向金龍控股集團寄送了相關函件,要求查閱並複制金龍控股集團自 2001 年 1 月 18 日起至 2013 年 5 月 30 日止的所有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歷年的全部財務會計報告、全部會計賬簿等材料。但金龍控股集團簽收函件後,既未提供相關資料供金利華等人查閱、複製,也未書面答復不同意查閱、複製的理由。金利華等因此向原審法院提起訴訟。

上述庭審中透露出的部分細節,至少表明金龍控股集團股東之間曾存在摩擦。

在一審期間,金龍控股集團稱,金利華承諾在金龍控股集團進行融資貸款時會無條件予以配合,現金龍控股集團為了正常經營周轉需要融資貸款,但金利華卻故意不予配合,反而毫無緣由地要求查閱公司的相關資料,其目的顯然不正當。其次,金利華利用股東身份一度在金龍控股集團製造矛盾,造成一定損失,其成為股東僅幾個月時間,就委託律師發函要求查賬直至提起訴訟,結合其成為股東前後的表現,金龍控股集團有理由認為其目的不正當,企圖損害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最終,一審法院支持了金利華等人部分的訴訟請求,判決金龍控股集團提供 2013 年 3 月 22 日至 2013 年 5 月 30 日期間的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等資料,供金利華等人查閱和復制。

此後,金利華等人又因對原審法院的上述民事判決部分不服,而向溫州中院提起上訴。判決書顯示,溫州中院將金龍控股集團需提供的部分可供查閱、複製的材料期限延長至 2001 年 1 月 18 日至 2013 年 5 月 30 日。

1 月 10 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試圖就上述股東層面糾紛,是否最終導致了金美歐被傳挪用公司 5100 萬元款項一事,向金龍控股集團實際控制人金紹平求證,但其手機始終無法接通。同日,金龍控股集團股東之一金利華則表示不願就此事接受采訪,“沒必要說這事。”

之後再次接聽記者電話時,金利華稱:“是否有股東間的糾紛這和媒體有什麼關係,金美歐捲款攜逃是真是假我怎麼會說,透露一點消息對我來說沒有意義,不可能說這個事情的。”

對於金利華等 4 位股東與金龍控股集團糾紛的起因,1 月 10 日上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還曾致電金利華等四人的委託代理人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洋,但對方也不願再提此事。

東方環球影城項目調查

集團出資 5100 萬的公司大股東易手金美歐個人

在 4 位股東與金龍控股集團的股東知情權糾紛暫告一段落的 2015 年,金美歐成為天津樂寶樂爾旅遊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樂寶樂爾)的大股東。工商資料顯示,天津樂寶樂爾的註冊資本為 1 億元,自然人金美歐與天津廣鴻偉業物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鴻偉業)為其股東,其中,金美歐認繳出資額恰巧是 5100 萬元,為公司大股東。而天津樂寶樂爾的 2014 年年報顯示,當年該公司股東是金龍控股集團與廣鴻偉業,其中金龍控股集團認繳出資額為 5100 萬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天津調查發現,天津樂寶樂爾曾在當地間接有著一個號稱 “與上海迪士尼項目抗衡” 的大型主題公園項目,該主題公園項目雖建設遲緩,其樓盤部分目前卻銷售火爆。但是,金美歐已在 2015 年成為天津樂寶樂爾大股東,而金龍控股集團沒有直接持有公司股權。

2015 年 8 月,位於天津西青區的東方環球影城項目正式開盤,而該項目的開發商天津維多利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維多利亞地產),為天津樂寶樂爾的全資子公司。

東方環球影城官方網站在介紹主題樂園時表示:其娛樂價值將超過美國本土的迪斯尼和韓國首爾的樂天世界,建成以後將是世界最大的室內主題公園。當時天津媒體也報導稱,項目預計在 2016 年開業,年可接待遊客 500 萬人次,實現年營業收入 10 億元,利稅 4.5 億元。

從目前來看,東方環球影城 2016 年開業的計劃,顯然已經落空。1 月 9 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位於天津市西青區的該項目現場看到,主題樂園及影視城目前只是完成了部分鋼結構的搭建。

對於東方環球影城的工期,《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於 1 月 9 日來到該項目所在的中北鎮政府採訪了解,但截至發稿時,並未得到政府方面的回應。

不過,相比於主題樂園及影視城建設的遲緩,東方環球影城門口矗立的 2016 年 10 月加推房源廣告,卻又在表明這裡銷售的火爆。

1 月 8 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購房者身份來到​​售樓處,多位銷售人員稱,自開盤以來,價格已在 2016 年完成翻番。一位王姓置業顧問表示,公寓在 2015 年 8 月開盤,均價 7700 元 / 平,目前已漲到 16000 多,而 loft 開盤價為 8800 元 / 平,目前也漲到了 17000 元 / 平。

該置業顧問還透露,東方環球影城的地塊的使用年限自 2013 年開始。《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彼時金龍控股集團通過天津樂寶樂爾控制著天津維多利亞。不過,從工商信息來看,金美歐已在 2015 年成為天津樂寶樂爾的大股東,而金龍控股集團已經放棄直接持有股權。

在成立天津樂寶樂爾之前,金龍控股集團在天津已擁有另一家房地產平台。工商資料顯示,天津維多利亞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維多利亞投資)由金龍控股集團對其認繳出資額 4590 萬元,法定代表人金紹平出資 510 萬元。天津樂寶樂爾、廣鴻偉業、維多利亞地產、維多利亞投資的 2015 年年報顯示,這幾家公司的通訊地址,都在金龍控股集團投資興建的當地維多利亞酒店。

記者曾致電天津樂寶樂爾方面,採訪東風環球影城方面的問題,但相關人士拒絕予以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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