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保監局要求保險公司排查校園貸風險 嚴查三類平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1-11 08:56
山東保監局已于近日下發關于開展校園網貸風險排查的通知,要求駐濟各保險公司省級分公司,平安財險、平安人壽、中銀三星人壽青島分公司,按照山東省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進一步加大校園網貸業務整治力度,切實防範和化解校園網貸業務與保險領域風險交叉傳遞,開展校園網貸風險排查。
據21世紀經濟報道1月11日報道,對于校園貸的?議已非一日之事。本次風險排查的重點對象主要涵蓋以下三類校園網貸平台:一是P2P網絡借貸平台;二是消費分期平台;三是投資理財平台。
對此,易觀高級分析師李子川表示:“自2016年三季度起,校園貸平台紛紛退出學生借貸市場,一方面是受監管約束,更為重要的是高息背後所積聚的風險不可控,即使是通行的等額本息做法,對于學生而言實際使用資金與成本不成比例,實際可達到名義的兩倍左右,這對于資金方、用戶、增信機構有較大的?患。”
與此同時,本次排查的重點風險:一是是否存在保險從業人員發起、參與、宣傳校園網貸業務的情況;二是是否與存在校園網貸平台開展業務合作,引發風險向保險領域傳遞的情況;三是是否存在校園網貸平台利用保險公司名義或假借保險?品、保險公司信用進行虛假宣傳、惡意欺詐、非法集資的情況。
“保險機構是其中可以見到的增信機構之一,保險的風險保障是核心功能,與安全是一體兩面關系,不過在此類業務中,安全被強調突出,風險保障本質卻難以保證,這與保險的深化發展路徑相違背。”李子川坦言。
值得一提的是,保監會已于此前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互聯網平台保證保險業務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從經營原則、?品開發要求、保險金額設置、最大可損控制、承保能力、業務結構、期限拆分、準備金評估等20個方面進行完善修訂。
一位保險公司人士透露:“通知要求保險公司應于2017年1月11日前通過電子文件傳輸系統向山東保監局報送風險排查情況,?容包括排查措施、存在問題、工作建議等。”
事實上,早在2016年10月,山東便已印發《山東省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其中對于互聯網保險等跨領域金融創新?品提出了專項整治意見,而本次山東保監局下發《通知》,或是山東省對互聯網金融整治整體安排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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