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額投資股票及ETF 本月16日上路
鉅亨網記者蔡宗憲 台北 2017-01-11 17:24
為協助投資人長期穩健投資股市,證交所開放投資人定期定額投資股票與 ETF,將在下周一 (16 日) 上線。為確保單位電腦順利運作,證交所將在本周日 (15 日) 邀請券商與資訊公司進行市場實況模擬測試。不過開辦券商目前仍未確定,證交所預計最快要到 16 日當天才會確認。
為擴大證券商經營範圍並活絡證券市場,證交所增訂證券商受託辦理定期定額買賣有價證券作業辦法並修改相關交易系統,以利投資人以定期定額方式購買股票與 ETF。
為確保各單位電腦系統順利運作,證交所預計本周日 (15 日) 邀請證券商及資訊公司進行市場實況模擬測試,投資人自下周一 (16 日) 起,可開始以定期定額方式投資股票及 ETF。
證交所表示,定期定額投資標的以中長期投資的股票及 ETF 為前提,排除興櫃股票、證券投信及期貨信託槓桿 / 反向 ETF,證券商自訂篩選標準,如選定的標的經證交所或櫃買中心依相關章則公告變更交易方法,或列為處置有價證券,證券商應在定期定額交易日停止買進該等證券。
證券商可以「經紀業務」或「財富管理業務」二種方式辦理定期定額業務,由證券商自行選擇,二種方式皆採預收款項或預先圈存價金進行;經紀業務是證券商與投資人簽訂定期定額投資契約,證券商依約以定期定額綜合交易帳戶買進,成交後分配至投資人帳戶,由投資人帳戶進行交割,其後由投資人自行賣出。有價證券以投資人名義登載於股東名冊。
財富管理業務的部分,證交所表示,證券商與投資人簽訂信託契約,證券商依約以信託財產帳戶進行買賣及交割,並自行維護各投資人分戶帳。有價證券以證券商信託財產帳戶名義登載於股東名冊。投資人若需行使股東權,可依規定解除信託關係後撥轉回個人名下帳戶後行使。
證交所認為,實施定期定額投資股票與 ETF 業務後,將可提升投資人小額投資便利性,降低投資風險,也能協助證券商擴大營業範圍,活絡資本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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