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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鑫: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躍馬貳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簡易合併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1款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6/1/13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躍馬貳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躍馬貳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100%之被投資公司;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

整合整體資源、降低營運成本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透過資源有效規劃與整合,發揮經營效益,

以因應未來快速變化之產業發展暨提昇公司競爭力。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因本案係合併轉投資持股100%之子公司,

依法應於合併基準日銷除所持有之股份,並未發行新股,

故無換股比例之適用。

11.預定完成日程:

暫訂合併基準日為106年1月23日。

如因實際需要、主管機關核示或任一方因其他情形認為有變更合併

基準日之必要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合併基準日後,消滅公司之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概由存續公司依法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存續公司名稱: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存續公司主要營業項目:觸控式液晶顯示器之研究、開發、生產、製造及銷售業務。

消滅公司名稱:躍馬貳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消滅公司主要營業項目:投資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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