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齊科技:澄清說明106年1月18日工商時報對本公司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1/18
2.公司名稱:九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
(1).去年多樣產品放量出貨,Q4營收逆勢上揚,全年EPS估超過3元。
(2).法人預估,去年第四季由於出貨暢旺,因此獲利也可望優於第三季水準,
且去年前三季獲利已達到6,663萬元,每股稅後盈餘達2.5元,全年每股獲
利可望超過3元。
7.發生緣由:澄清工商時報106年1月18日報導。
8.因應措施:
本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本公司遵循資訊揭露之規範,從不對獲利目標、特定產品及特定客戶發表
評論,亦未編製財務預測或對外提出任何對獲利之預測數,上述報導內容
純屬媒體與法人預估。
(2).本公司第四季季報待會計師查核與董事會決議通過後,近期會公告申報。
(3).有關本公司營運及財務資訊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發佈之訊息為準。
對於媒體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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