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財險上海等十家分公司違規拒保 保監會連開11張罰單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1-22 15:30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和訊網消息近日,保監會連發11張行政處罰決定書,集體指向人保財險。通告顯示,人保財險杭州、湖北、江蘇、江西、上海、寧夏、湖南、寧波、安徽和廣東等10家分公司存在網銷拒絕單獨承保交強險的違法行為。
處罰書顯示,2009年至今,人保財險十家分公司向總公司報送轄區內車險網銷承保政策,存在網銷拒絕單獨承保交強險的違法行為。具體情況如下:
自2009年開始,寧波市分公司向總公司報送轄區內車險網銷承保政策,規定轄內網銷不得單獨承保交強險;
自2011年開始,江蘇省、湖南省、安徽省、廣東省以及上海市分公司向總公司報送轄區內車險網銷承保政策,規定轄內網銷不得單獨承保交強險;
自2012年開始,杭州市、寧夏分公司向總公司報送轄區內車險網銷承保政策,規定轄內網銷不得單獨承保交強險;
自2013年開始,湖北省、江西省分公司向總公司報送轄區內車險網銷承保政策,規定轄內網銷不得單獨承保交強險。
針對人保財險10家分公司存在拒絕單獨承保交強險的違法行為,保監會決定對10家分公司各罰款5萬元,同時對人保財險罰款20萬元。
另外,人保財險還存在電話銷售欺騙投保人的行為。通告顯示,2015年人保財險在開展車險電話銷售業務經營中,公司工作人員存在使用與事實不符表述向投保人促銷的違法行為。數據顯示,在保監會檢查涉及的3個營運中心(共4個,占比75%)、98個坐席組(共421個,占比23.28%)中,超過35%的保單存在電話銷售用語與實際不完全相符的情況,超過13%的保單存在曲解商業車險費率改革、電話銷售等政策法規的情況,質檢均未及時發現和糾正。
針對人保財險電話銷售欺騙投保人的行為,保監會決定對人保財險罰款20萬元,並對時任人保財險電子商務中心總經理蔣新偉警告並罰款7萬元,對時任人保財險副總裁賈海茂警告並罰款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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