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又敗訴施錦芳:尊重但遺憾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1-23 20:57
記者彭媁琳/台北報導
針對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2016 年決議凍結國民黨在永豐銀行、台灣銀行 8 億多元的凍結案,台北高等法院 23 日裁定,在訴訟定讞前,停止執行。面對再一次敗訴,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發言人施錦芳表示,「一切所作所為,皆是為了打造公平的政黨立足點,對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105 年度第 124 號聲請停止執行裁定結果表示尊重並深感遺憾。」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去年底做出決議,將凍結國民黨在永豐銀、台銀的 8 億元資金,國民黨也打官司要求撤銷行政處分,並聲請停止執行。被最高行政法院裁定停止執行確定後,黨產會另外針對同樣標的作出第 2 次凍產處分,國民黨再次聲請停止執行。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23 日裁定,國民黨在永豐銀帳戶內的 3.3 億餘元,在訴訟定讞前,停止執行。另外 8 張面額 4.1 億元的台銀支票,也停止執行,也就是說,這 7.4 億餘元,黨產會暫時不得凍結。
施錦芳回應表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於 105 年 8 月 10 日公布後,國民黨即於隔日,即 105 年 8 月 11 日,於永豐商業銀行臨櫃辦理提領新台幣(下同)5 億 2000 萬元,並換開面額均為 5200 萬元之台灣銀行支票 10 張,均未載明受款人、無禁止背書轉讓且取消畫線。其中 1 張支票已於同年 8 月 30 日透過第三人帳戶提示兌領,意圖隱匿資金流向,顯已涉及違反本條例第 9 條第 1 項禁止處分之規定。
她指出,國民黨在透過第三人帳戶領走資金後,迄今從來沒有依法報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備查過,因而黨產會不得不依據黨產條例第 9 條第 4 款,以凍結帳戶及支票的方式來保全此不當取得之財產,由上述可知,黨產會難以期待國民黨做事後備查,且行政機關若需於做成行政處分前,透過事先調查估算本案訴訟終結前所須之金額,亦即由黨產會為其作事前財務規劃,形同要行政機關干預政黨之運作,因此黨產會認為不宜也不可能採取此類做法。
施錦芳認為,國民黨除了被黨產會凍結的永豐銀行帳戶及支票外,尚有其他黨費帳戶及政治獻金帳戶及資金可供運用,並非僅憑此帳戶及支票就能最後影響其存續,但遺憾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並沒有通盤考量此狀況。
施錦芳強調,黨產會作此兩份行政處分的目的,僅是希望不要再有特定政黨憑藉黨營企業之股息股利,在起跑點就擁有極多資源,造成政黨競爭環境長久以來持續的、資源不公的懸殊狀態,一切所作所為,皆是為了打造公平的政黨立足點,對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105 年度第 124 號聲請停止執行裁定結果表示尊重並深感遺憾。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