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致: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茲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後段暨申報
事項要點公告如下:
1.被取得公司:維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228,866,000股。
2.取得人資料: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28,339,049。
(2)前一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2.38%。
(2)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40,636,476股。
(3)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7.76%。
3.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於104年11月9日及104年11月10日經由私人間受讓方式取得12,297,427股。
4.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無。
5.取得股份之目的:長期投資。
6.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
(1)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為1,363,524股以內。(即總取得股數上限為4,200萬股)
(2)取得方式:私人間受讓。
7.資金來源明細:自有資金及貸款資金。
8.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