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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選舉文宣案被判有罪 國民黨:法官政治辦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2-09 13:36


國民黨副秘書長兼組發會主委張雅屏因為 2014 年屏東縣長選舉的一份文宣,被高雄高分院判決有罪,國民黨今天 (9 號) 表示「強烈遺憾」,並舉出其他類似案例,質疑法官判案有藍綠之別,國民黨並強調,支持張雅屏上訴捍衛清白。(繆宇綸報導)

國民黨組發會主委張雅屏因為 2014 年縣市長選舉期間的文宣案,二審遭高雄高分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10 個月,國民黨對此表示「強烈遺憾」,回顧南投地方法院 104 年針對 103 年南投縣長選舉,以及綠營汙衊前總統馬英九「全家都是美國人」等類似案件都獲判無罪,高雄高分院的判決「顯然有顏色區別」。本案被指涉誹謗及意圖使人不當選的文宣,事前經過多方查證,而且人證、物證俱在;在檢方偵辦時,也沒有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全程錄音錄影,文傳會副主委胡文琦說『在其他正人關鍵內容與證詞翻供時,更是完全空白,針對這樣的疏失,高雄高分院顯然在偵辦張 (雅屏) 主委的案子時,顯然有雙重標準,不禁讓人懷疑為什麼台灣的法官會有藍綠之別......』


胡文琦說,黨中央將力挺遭到政治打壓的張雅屏,支持上訴捍衛清白,力抗政治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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