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邦電:澄清媒體報導鉅亨網新聞中心2017-02-13 11:40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6/02/132.公司名稱:華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A3版6.報導內容:有關本公司想買美光NOR部門7.發生緣由:不適用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該報導內容,並無此事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晟德:代重要子公司澳優乳業(股)公司公告正面盈利預告下一篇豪展醫療:本公司澄清新聞報導說明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