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部稽查遊覽車業者 指應負管理責任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2-15 12:38
交通部公路總局今天 (15 號) 針對國旅遊覽車翻覆事故召開記者會說明進度,局長陳彥伯表示,遊覽車司機認定隸屬友力通運公司,已經對遊覽車業者進行查核,後續也將針對駕駛工時問題進行檢討。(邱紀維報導)
交通部公路總局 15 號針對國旅遊覽車翻覆事故召開記者會說明進度,局長陳彥伯表示,新竹區監理所已經前往友力通運公司進行稽查,並要求業者 15 號補齊書面資料供查核。並要求業者在兩週內限期改善。
外界質疑康姓司機出勤 16 小時已違反勞基法,公路總局表示,根據相關規定,司機工時必須以手握方向盤才納入計算,休息時間會扣除。後續會參考相關國家制度與勞動部討論。目前了解是沒有牴觸勞基法。
局長陳彥伯表示:『開車所謂不得超過 8 小時是講真的在開車,以手握方向盤來處理,休息時間不算待命也不算工時,會扣除。』
外界呼籲應參考國外實行雙駕駛輪班制度,公路總局表示,目前國內如葛瑪蘭客運已經有實施,其他業者部分也會與工會進行討論。
針對事故車輛及駕駛隸屬問題,公路總局表示,雖然遊覽車業者強調康姓司機只是靠行,但依據《公路法》,業者仍須對駕駛負管理責任。駕駛也都有職業登記證,公司不能只收靠行費卻不管理,這部分後續也將進行檢討。
至於事故原因,公路總局表示調查出爐前不便臆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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