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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司機籲立專法 交部:現行法規已足夠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2-16 18:36


台灣 UBER 司機聯盟今天 (16 號) 前往交通部,與相關單位展開會談。但由於認為會談沒有達成共識,聯盟預計 26 號動員上街陳情。對此交通部表示,相關法令已經有明確規範,只要符合法令,Uber 司機自然可以在合法體制上提供服務。(邱紀維報導)

台灣 UBER 司機聯盟 16 號前往交通部,與相關單位展開會談,會後聯盟表示 26 號將上街再次陳情。對此交通部表示,本次會議主要是應聯盟要求,邀集相關運輸業者針對 UBER 與小客車租賃業合作,及投入偏鄉服務等可行性條件進行討論。會中各方也樂於互相溝通,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說法。

交通部表示,只要合法、符合「納管、納稅、納保險」前提,UBER 司機想與小黃業者或小客車租賃業合作,交通部都不會干預。雖然會議中也有小黃業者表示,若 UBER 想投入偏鄉服務,必須先考量小黃方面的投入意願,但這部分目前還只是交換意見。

針對 UBER 司機呼籲立專法,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張舜清表示,目前相關法規已經有明確規範。而實際上雙方要如何合作,要由雙方去談,交通部無法主動介入,但只要是跟合法業者合作,交通部都樂觀其成。


張舜清表示:『相關法令已經說明得很明確,司機的資格跟服務的模式其實法令上也都有了,只要符合這些法令,Uber 司機自然就可以在合法體制上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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