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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紙內鬨加劇〉簡鴻文:做賊的喊抓賊!余不交出印章才請會計師變更印鑑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7-02-17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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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紙董事長簡鴻文(鉅亨網資料照)

台紙 (1902-TW) 今 (17) 日發出重訊指控,董事長簡鴻文涉及偽造公司印鑑並變更登記,已明顯觸犯刑法偽造文書印章等罪。對此,簡鴻文表示,「做賊的喊抓賊!」那是自已的印章,以前交由當時的特助、現在總經理余美玲保管,但現在無法取回,所以才委請會計師辦理印鑑變更。

台紙今日發布重大訊息指出,公司在正式印鑑 (含大小章) 並無遺失的情況下,竟遭董事長簡鴻文偽造,並行使該偽造印鑑向經濟部商業司辦理印鑑變更申請,已明顯觸犯刑法偽造文書印章等罪。


對此,簡鴻文首先提到重訊發布的問題,他說,台紙公司的重訊,現在由「特定人」把持,發言人尤其偉握有發布重訊的晶片、密碼,他們 (指總經理余美玲一派) 要發重訊就隨時發重訊,若簡鴻文本人要發重訊,卻連絡不上尤其偉,台紙的重訊形成單向片面的發言,簡鴻文笑稱:「我的發聲管道只能等你們 (媒體) 打電話來問。」

談到變更印鑑一事,簡鴻文說,「這根本是做賊的喊抓賊!」那是自已的印章,只是以前交由當時擔任他的特助的余美玲保管,現在發現她不當使用,想要向她取回,她卻不交出來,所以他才委請會計師依循經濟部商業司規定程序辦理印鑑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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