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勞動部澄清:駕駛待命時間 仍屬工時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2-18 21:36


國道五號翻車事故引發遊覽車駕駛工時認定的問題,勞動部今天澄清,勞工受到雇主指揮監督或者受命等待提供勞務的待命時間,都算是工作的時間。(李人岳報導)

國道五號翻車事故引發遊覽車駕駛工時認定的問題,勞動部長林美珠說「可以自由支配的時間,就算休息」引發爭議,勞動部澄清,勞工受到雇主指揮監督或者受命等待提供勞務的待命時間,就算是工作的時間。


勞動部舉例,遊覽車司機把遊客載運到景點,遊客下車到景點的時段,駕駛如果能自行利用,獲得合宜的休憩,得不認定屬於工作時間,但如果有部分遊客還留在車上,或者司機仍舊處於隨時等待提供勞務的待命狀態,實際上不能自由運用時間,仍舊應該認定屬於工作時間。

勞動部指出,勞基法規定的工作時間是指在雇主監督指揮下,在雇主指定的場所提供勞務,或者受令等待提供勞務的時間;此外,勞基法也要求雇主在工作時間內,應該每 4 小時給予勞工 30 分鐘的休息時間。休息時間可以脫離雇主的指揮監督、自由利用。因此駕駛等待提供服務的待命時間,仍舊屬於工時的一部分。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