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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雲收受利益案提終極上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2-21 11:59


無線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串謀前助手叢培崑的收受利益案,二人上訴至終審法院。叢培崑早上到終審法院應訊,而陳志雲由資深大律師代表出庭。

陳志雲2009年未經公司同意,收取十一萬元作為出席商場除夕倒數節目的報酬,經兩次發還重審後,2015年底與叢培昆同被裁定接受利益罪成。陳志雲被判罰款八萬四千元;叢培崑則被罰款二萬八千元。

上訴方認為,法庭應該確定陳志雲行為實際影響無線電視利益才定罪,而非純粹基於他的行為與無線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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